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凤楼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凤楼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辽宁省铁岭市人大常委会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凤楼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凤楼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凤楼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