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澍辞去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王澍辞去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澍辞去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关于接受王澍辞去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澍辞去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