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宇新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宇新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常委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宇新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宇新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0年3月19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杨宇新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