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包头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4日在市第一工人文化宫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包头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设立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名和通过办法(草案)》,通过包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