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山西省临汾市人大常委会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15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丁向阳、王栋、王阿家、田卫东、武卫东、廉鹏辞去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