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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4-29
    2. 【标题】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jcgov.gov.cn/2017sy/xwzx/zyfb/202004/t20200430_910873.shtml

    7. 【法规全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范丽霞主任所作的《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晋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聚力“四权行使”,深化“三项机制”,推进“五大建设”,在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中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夺取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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