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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0-4-15
    2. 【标题】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xczrd.gov.cn/zyfb/jyjd/202004/t20200416_1957348.html

    7. 【法规全文】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4月15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长治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治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治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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