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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4-24
    2. 【标题】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xczrd.gov.cn/zyfb/jyjd/202004/t20200427_1968042.html

    7. 【法规全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4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所作的《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长治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在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上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美丽幸福长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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