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太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刚所作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特别是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的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中担负起人大使命,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区域中心城市,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