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党国副主任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体现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体现到回应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上来,体现到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果洛建设上来,不断开创新时代果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