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大常委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期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2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要求,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认可原定于2020年2月中旬在武都召开的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延期召开;同时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决定具体召开时间,按照程序发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