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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5-17
    2. 【标题】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ankang.gov.cn/newsshow.php?cid=63&id=5296

    7. 【法规全文】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陕西省安康市人大常委会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1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勇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践行“政治同向、法治同轨、发展同力、与民同心”工作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的治理效能,为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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