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嘉辉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