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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1-5
    2. 【标题】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9年第223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shaanxi.gov.cn/gk/zfwj/153705.htm

    7. 【法规全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9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刘国中
    2019年11月5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

    2009年6月21日公布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41号),其主要内容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要求,省政府2019年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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