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昭通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至27日在昭阳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昭通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昭通市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