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5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洪云主任所作的《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经济社会发展“5577”总体思路、“四带多园”产业布局,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两个机关”职能作用,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人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