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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15
    2. 【标题】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xrd.gov.cn/gsgg/1791593.shtml

    7. 【法规全文】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会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5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检察长张仕明所作的《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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