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6日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琨同志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毕节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13攻坚战”总体部署,立足新时代我市改革发展实际,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维护核心、围绕中心、紧贴民心,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政治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职能优势,不断推进我市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