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6日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明星所作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公平正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做好服务保障,主动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主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动改进法院工作,主动强化队伍建设,主动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为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