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文才等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文才等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文才等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文才等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1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朱文才、何皋、陈官林、吴显龙4名同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文才同志因工作需要,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何皋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司法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官林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吴显龙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所担任的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