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代理院长吴良军所作的《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