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常委会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8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曹建国主任受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在市委领导下,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将泸州建设成为全省经济副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川渝滇黔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