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
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0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在茂名市市区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茂名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茂名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茂名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茂名市市级2020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