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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2-25
    2. 【标题】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9年第5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gkmlpt/content/1/1960/post_1960969.html#5

    7. 【法规全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第 5 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市政府第十五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25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决定

      

      根据我市实际,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办法》(2016年8月31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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