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8日州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州长刘芳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七大工作重点,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恩施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全国先进自治州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