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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7
    2. 【标题】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zrdcwh.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2482

    7. 【法规全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同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务实重行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不断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建设品质随州,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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