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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20-3-27
    2. 【标题】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zrdcwh.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id=2512

    7. 【法规全文】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湖北省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20年3月27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授予阎志“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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