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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9
    2. 【标题】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xnsrd.gov.cn/jyjd/202003/t20200327_1965521.shtml

    7. 【法规全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湖北省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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