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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9
    2. 【标题】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jmrd.gov.cn/jyjd/2020-01-10/3604.html

    7. 【法规全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尚贵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为奋力争当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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