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斌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19日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汪斌、柯春庭同志因即将到退休年龄提出的辞职请求,李文华同志因工作需要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汪斌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柯春庭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李文华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辞职后,报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