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孙忠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孙忠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山东省菏泽市人大常委会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孙忠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孙忠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月14日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孙忠生辞去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