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山东省德州市人大常委会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10日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德州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杨洪涛代理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