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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2-27
    2. 【标题】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jiningrenda.jining.gov.cn/art/2019/12/27/art_31313_2466845.html

    7. 【法规全文】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上中旬在济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济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0年计划;三、审查济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济宁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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