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3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检察长邵汝卿所作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