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13
    2. 【标题】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drd.gov.cn/ytrdweb/articles/ch05231/202001/dedd5dba-d4f9-4aa6-94b4-02d5fbcdc673.shtml

    7. 【法规全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3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检察长邵汝卿所作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