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的决议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山东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的决议
(2020年1月15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书面提交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山东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山东省部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