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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1-7
    2. 【标题】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np.gov.cn/cms/html/npsrdcwh/2020-01-07/1806158017.html

    7. 【法规全文】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矗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抓特色、创品牌,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更加有效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推进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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