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8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天洲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龙岩市委领导下,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改进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新时代新龙岩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