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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12-30
    2. 【标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fzrd.gov.cn/ggl/202001/t20200102_3162807.htm

    7. 【法规全文】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郭鹏凯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认为郭鹏凯等13人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会议决定授予郭鹏凯、穆言灵、程高登、博娜蒂娅·坦德拉德薇、阿拉丁、陈奕廷、张铠鑛、吴换炎、张泰卿、林逢生、林宏修、张仕国、熊雨前等13人“福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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