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的决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的决定
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的决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的决定
(2019年12月24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黄永强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情况,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及重大项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