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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20-3-5
    2. 【标题】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enda.hefei.gov.cn/lzzd/jyjd/14572197.html

    7. 【法规全文】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

    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



    (2020年3月5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凌云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我市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科学合理、稳中求进、措施有力。

    会议要求,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将以政府工作报告,提请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形成相应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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