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9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至11日在泰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泰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3.审查和批准泰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泰州市2020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