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衢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下旬在衢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
1.听取和审查衢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衢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衢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衢州市2019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衢州市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查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8.审议、表决2020年衢州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9.选举事项;
10.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