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赵奇等为绍兴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赵奇等为绍兴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赵奇等为绍兴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赵奇等为绍兴市荣誉市民的决定
(2020年1月7日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经过审议,决定授予赵奇、梅建明、李茂荣、周令飞、郭民、前谷达男、尼拉杰·帕瓦尼、欧噶为绍兴市荣誉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