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19年11月15日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在牡丹江市党政会议中心召开。具体召开日期,由本次会议授权主任会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