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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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
《牡丹江市城市绿化条例》业经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通过,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