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辽宁省盘锦市人大常委会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9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林所作的《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