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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9-5-14
    2. 【标题】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3. 【发文号】令2019年第187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fushun.gov.cn/fushun/infodetail/?InfoID=d0979dad-176d-458b-9bcc-85e975341127&CategoryNum=038015011

    7. 【法规全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19年5月9日市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杨维

    2019年5月14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市政府第十六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1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53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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