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郝宏军辞去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郝宏军辞去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辽宁省大连市人大常委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郝宏军辞去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郝宏军辞去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郝宏军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大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