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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1. 【颁布时间】2020-1-25
    2. 【标题】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6. 【法规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2852137/index.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


    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截至2020年1月24日24时,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287例,其中死亡41例。泰国等8个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也相继报告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日益严峻。

      为进一步做好口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经口岸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总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口岸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进行健康申报的制度。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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