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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1. 【颁布时间】2019-8-29
    2. 【标题】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yndhrd.cn/hyjd/content-9-1875-1.html

    7. 【法规全文】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9年8月29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朝伟作的《关于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州人大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生兰作的《德宏州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对以上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意两个报告。

    会议认为,我州自2017年正式启动示范州创建工作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大力倡导“三个离不开”思想,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将示范创建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特色,注重示范带动作用,全州示范州创建工作总体有序推进,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个别地方仍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创建氛围不够浓,特色亮点不明显,迎检准备工作不够充分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示范州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特作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

    示范州创建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继续加强领导,引导全州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进一步提高推进示范州创建工作对维护边疆繁荣稳定重要性认识,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切实落实“五个维护”,努力实现各民族生活更加美好,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教育工作,让全州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重要性认识,增强凝聚力,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先进事例,引导各族群众成为创建示范州的主力军,营造全州创建活动浓厚氛围,推动示范州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三、明确创建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要求,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组织、统筹,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其他部门认真履行规定职责。

    四、突出创建特色,全力打造亮点

    开展创建活动重在“深、细、实”上下功夫,要广泛动员各族群众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加快示范点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打造一批“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突出特色、整合发展”等方面的典型,用典型说话,用典型引路,充分展示德宏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向上精神风貌。

    五、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有机融合

    当前我州重点工作任务繁重,要立足于州情、县情、乡情,把创建工作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文明单位建设、兴边富民工程、特色小镇(村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起来,抓统好筹、协调、融合,做到共同谋划、共同推进、共同落实,防止和克服工作“两张皮”。各部门要立足当前工作,抓好创建切入点、突破口,让创建工作融入本部门主要工作,积极探索和拓展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用创新思维和办法破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六、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创建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整合资源,将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资源整合机制,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当地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七、坚持对标对表,做好迎检准备

    示范州创建工作距离省级初评越来越近,还要接受国家验收。要紧紧围绕我州独有的民族文化特色、亮点,在强力推进示范州创建工作全覆盖,提升创建质量的同时,要提前做好部署,必要时邀请省上专家前来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进一步做好服务、指导和检查,扎实做好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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